本报讯(林玲毅)近日,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省级奖补资金8400万元,加上此前已拨付的补助资金2500万元,我市实际获得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省级奖补资金1.09亿元,占全省总额11.51%,稳居四小地市第1位。
近年来,市财政局不断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下功夫,积极解决跨界流域生态协同保护问题,探索构建了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。建立科学化流域生态补偿基准,形成共同担责、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。2019年7月25日,江西省与湖南省政府在我市正式签订《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》。按照“谁污染、谁治理,谁保护、谁受益”的原则,以交接断面水质类别和达标率等作为补偿依据,上、下游主体之间进行横向补偿。
加强规范化流域补偿资金管理,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。市财政局实行“按月考核、年终清算”,监督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、生态环境保护、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工作。健全责任追究制度,强化监督问责,形成倒逼压力;按照“花钱必问效、无效必问责”的原则,对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逐年开展绩效评估,设立绩效目标,加强绩效运行监控,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。